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城市中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是许多人的梦想,但说起买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城市中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是许多人的梦想,但说起买房,对于买房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许多人都会感觉到头疼。买房毕竟是一件大事,过程中会涉及到需要办理各种手续以及缴纳各种费用。那我们通常所说的?买房子的手续费是什么意思?一起来看看吧。
  
  一、买房子的手续费是什么意思?
  
  买房会涉及到缴纳以下费用: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征收按照房屋面积来划分,新政前契税征收主要有两个门槛,即90平方米和140平方米。新政后以90平米为界限,简化了原有的征税标准。对首套购买140平米以上大户型的人群提供了实质性的税费减免。以一套150平米总价800万的房子为例,新政前需交24万,而新政后需要12万就可以。
  
  2、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也就是我们住的房子在保修期过了之后,如果要重新改造房屋,就可以启动这笔资金。此前,北京是以总房款的2%交纳,更新后的标准为:多层住宅每平米100元,高层建筑每平米200元。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不同楼盘的物管费不一样,一般刚需普通住宅一般不超过5元,部分不超3元,仅有少部分高端住宅和商业产品高于5元,北京住宅最高不超过10元。按照3元/平米/月来计算,100平米的房子,每年要交3600元。
  
  4、权属登记费
  
  其实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办理一套需要花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5、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就是我们在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时要交的费用。一般为住宅3元/平米,非住宅11元/平米。
  
  二、买房的注意事项
  
  第一、适当了解购房知识
  
  学习一些地产基础知识这是购房必做之事。购房毕竟是人生之中比较重大的事情,涉及的房款金额也比较大,如果不了解购房知识,吃亏的将是消费者自己。比如以下常见的购房小知识就是需要了解的:
  
  1、楼盘的均价:千万不要误以为楼盘广告推出的均价就是你所购房子的价格,一定要明确楼盘均价的概念,开发商在开盘销售之前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以及成本核算,订出的要销售小区的销售价格,这个价格就是项目的均价。一个楼盘在推向市场是,先有均价,然后再通过它来计算出每栋楼中的每个单元户型的价位,两者是有区别的。
  
  2、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多层住宅应不超过1.5,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4,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3、使用率与实用率:这两者的区别在于使用率是指住宅套内净面积即使用面积和住宅面积的比,一般高层塔楼在72%~75%之间,板楼在78%~80%之间。而实用率是套内建筑面积和住宅面积之比,大于使用率,因此,往往有开发商会用实用率来吸引购房者。
  
  4、绿地率与绿化率: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第二、选择合适的楼盘
  
  购房讲求量力而行,一定要选择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可以购买的楼盘,对于刚需自住买房来说,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初次置业的年轻人。其次资金不足的刚需购房者可以选择二手房或是小户型房源,价格相对优惠;对于投资买房者来说,则需要根据城市未来规划的方向来确定买房的范围,尽可能使所购房产未来的利润率相对提升。
  
  第三、买房首付款的积累
  
  买房首付款的积累是购房的关键。适当的学会理财,首先初定一个目标,在几年内存够首付款,然后根据目标合理分配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计划,也能使日常消费更理性。总之,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这样可以缩短积累的时间。
  
  第四、贷款方式的选择
  
  目前,贷款分为两种方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各有利弊,购房者在决定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贷款购房时,应充分考虑到两种方式的特点,依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贷款方式。如果购房人购房借款额度相对较大,首付又短时间凑不齐,可选择商业贷款;再者如若购房人并未缴纳公积金,商业贷款亦是不二选择;但如果购房人对利率敏感程度较高,希望尽可能地节省利息,那么公积金贷款为优选。
  
  第五、贷款年限的选择
  
  需要了解的是贷款年限选择十年或二十年的区别在于:月供的多少与总利息的差别,也就是资金的时间与空间的交换问题。思考以下问题,如果首付款有一定的压力,那么选择二十年期可以让你每月可以存下更多的钱来偿还;另外,收入水平与预期增长,如果收入不高且只能较为平缓地增长,那么选择二十年生活更为舒缓;其次,你是否足够年轻?年轻证明时间长度足够,就不怕多付点利息,选择二十年期可以剩下更多的钱做些其他事情。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消费者需要缴纳各种手续费,其中包括了税费以及登记费、交易费等等。房屋面积越大,所需要缴纳的费用相对来说也会更高。消费者在买房时如果选择贷款买房,也需要考虑到贷款所应支付的利息支付方式。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在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


·因为疫情可以延迟还房贷吗
      因为疫情可以延迟还房贷吗?理论上可以推迟还款,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该怎么签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虽然不同于商品房,但是在购买时也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那么就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而言,当事人之间应该怎么签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该怎么签 (一)必...


·个人租房网签备案怎么办理
      个人租房网签备案怎么办理1、自行成交: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2、办理材料: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办理材料说明:申请住房租...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怎么分
      现在房产的价格可以说明天跟今天的都不一样,更何况是那种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购买的房产,到如今相信已经翻了不知道多少倍。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到底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是怎么分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什么是房屋增值部分? 房屋增值部分是指房屋市...


·租房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什么?
       一、租房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什么?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


·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房子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都是避风的港湾,在外工作无论遇到多大委屈,下班后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就能找到归属感,自由发泄。因此,尽管现状房价持续上涨,居高不下,但依然有很多人买房,有些夫妻离婚后单方也会买房,购置自己的小家,那么,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这就是下面我们要解答的问题。 一、离婚...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


·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现如今,离婚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多,离婚后由于房产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离婚后房产转到另一方姓名又需要什么程序呢?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确认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变更,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