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明确的离婚理由。与早期因为“有外遇”“夫妻不和”导致离婚的现象形成明显对比。
  二、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心理原因
  对婚姻爱情的放任心态和爱情中我行我素的心理,把结婚和离婚都当成了一场游戏一场梦。由于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也由于人的生存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元化,两人长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家的单调无聊致使外面世界的五彩缤纷,给婚姻中的人很大的诱惑和刺激。对爱情抱有愈来愈大的期望的时候,婚姻哪怕只是无过错的婚姻,在某一些人眼里往往也会成为他(她)赢得“爱情”的障碍。
  2、无理由离婚症状表现
  “审美反差”让爱失落。恋爱时,我们爱得死去活来。可结婚4年后,生活的琐碎彻底磨去了我们的激情,他的形象在我心中也变得越来越模糊。“婚后沉默”让家崩溃。婚后8年,经历了从一开始卿卿我我,继而吵吵闹闹,到现在既无风雨也无晴空的过程。“同‘性’相斥”让爱停顿。日子久了,彼此感觉对方太透明了,随着往日美好恋情的渐渐淡去,相互间的吸引力也随之消失,我们不再彼此关注对方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三、无理由离婚反对意见
  走进婚姻,除了感情之外,还要有道德和责任的制约。正如一位名人所说:婚姻是一个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如果说感情没了,拍拍屁股就走人,连一个理由都没有,岂不是太荒谬了吗?这不是对家庭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吗?夫妻双方走入婚姻就形成了某种契约关系,你要中途退出也可以,但总得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吧。我个人认为,既然是“无理由”,干嘛要离婚呢?如果无客观具体理由,就贸然离婚,这是一种漠视婚姻、生活、家庭的态度。多年以后,彼此会不会为曾经不理智的决定而后悔呢?还有如果没小孩,两个人想离就离,想合就合,这还没什么牵挂。如果有了小孩就不该再说句“无理由”就离婚了,如果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不顾及小孩就是一种很自私的表现,也是缺乏责任感的体现。真希望它别蔓延开来。婚姻不是儿戏,步入婚姻殿堂的也都是成年人,完全有能力也完全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结婚前应审慎决定,一旦发现婚后生活不能如愿,是否选择离异也应出于理智的考虑。上文中具体为您阐述了无理由离婚的相关法律内容,主要是指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无法提出一个明确的导致离婚的理由。但在我国,这样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 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人民...


·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如何定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


·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例文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十分常见,很多夫妻未考虑好婚姻问题且尚未了解对方就与其结婚,导致婚姻破裂,最终走上法庭,分割财产。判决结果生成后,却反悔离婚或为证明婚姻尚未破裂进行上诉。开庭时无暇顾及庭审,选择由代理人或代理律师代为申诉。以下案例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用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的情况: 不同意...


·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
      如果是通过诉讼的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除非给出十分强有力的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这个问题由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说明。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重婚双方是不能告彼此的,重婚罪是自述案件,只有受害人可以起诉。受害人包括两个,即原配偶和受骗的新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婚姻法》...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写?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关于新婚姻法的重婚罪处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重婚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一种行为,但其中的一些情况却是可以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重婚罪,那之后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要注意,如果因为灾害而逃往外地,出于生存考虑与他人结婚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认定构成重婚...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可以吗?
      部分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存在着这样一个疑问,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女方这样的做法对吗?事实上,对于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分配,人民法院是有自己确定的标准的,比如孩子的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还有所在的生活地区等等因素。下面就由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说明。 女方提出离婚...


·怎样处理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有的人在实际离婚之前就开始有预谋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此时对于另一方而言,应该怎样处理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呢?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


·离婚一定要付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而家里的孩子还未成年的话,那离婚夫妻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实践中,夫妻离婚一定要付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一定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