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支付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婚姻破裂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抚养费的支付也是一个应该确定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在婚姻破裂并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之后选择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呢?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支付呢?请看我们为您分析。一、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支付第一,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视权力,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  第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力,其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付应付给孩子的抚养费。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支付呢?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的确是不对的行为,但是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实际问题中遇到这样的困扰时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得到更为有效的法律支持。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


·夫妻打架砍成重伤怎么判刑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经司法鉴定确定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之后被害人可以起诉离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额,离婚损害赔偿是多少
      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离婚赔偿呢?而离婚赔偿金额又该如何确定?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


·领证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证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


·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与希望,承载了父母殷切的期望,在父母的辛勤呵护下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即使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破裂,因此解除了婚姻关系,孩子与父母双方仍然具有血缘和抚养关系,这是法律中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一般会将孩子判为一方主要抚养,另一方定时交纳一定的抚养费...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离婚的,一般都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方面的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因此才需要由法官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但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


·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双方分居四年后就会问,夫妻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其实,在分居离婚当中,时间仅仅是其中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夫妻才能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如果仅仅是夫妻分居四年的话,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是...


·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
      如今子女在结婚的时候,作为父母往往都会拿出自己的积蓄来赠送给子女,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往往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那么赠与的财产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有的父母就想要只赠与给子女一方,那一般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


·离婚登记的条件:
      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