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期限需要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虽然双方离婚,可是孩子还是自己的亲骨肉,为了让孩子健康的成长,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就成了一种责任和义务,抚养费是子女生活支出的保障但绝不是永久的支付,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期限就成了众议的话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般期限和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费期限。
  1、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于一般人家来说,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期限一般是到子女成年(18周岁)后,当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供孩子读完您有了工作后在停止支付抚养费。对于特殊疾病的孩子来说,抚养费就需要延长,保证他们的日常支付和生活,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以及人性化的照顾。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具体要看离婚是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还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属前者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执行,后者还需到法院就抚养费进行起诉。 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你并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男女双方...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


·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在家庭生活中,男方有出轨、找小三等行为时,是对女方一种巨大的精神伤害。由此导致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做出判离的裁决。那么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一、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1、写民事诉状,...


·我国法律关于什么是抚养义务的规定
      我国法律关于什么是抚养义务的规定 在当代社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一件您都知道的事情,同样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父母应该对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的义务,虽然人们经常提到抚养,但是抚养义务到底是什么呢,我国法律关于什么是抚养义务的规定是什么呢?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关...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一)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


·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变更,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同抚养权一样,抚养费也是在离婚的时候一并确定的,且相对固定,但是也并非一成不变,那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


·一、起诉离婚需要把身份证给律师吗?
      一、起诉离婚需要把身份证给律师吗?通常律师也是结合当前离婚官司的实际案情,一般需要委托人提供身份证的可能是为了准备相关的材料,律师都是具备专业的职业素养的,如果自己的律师需要您的身份证,是需要配合律师的。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从古至今,女性的地位因为先天力量的弱势在社会不断演变中不断发展,由高到低,被压迫,被解放。因为弱势,拐卖、绑架妇女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视而不见的也大有人在,冷漠,无视,这种冷酷的态度和行为更是助长了罪恶泯灭了善良。而如今,我国是法制社会,对于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条件已有了明确规...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得多久?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如今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离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必须要签订的手续,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损失,那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得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