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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去哪里办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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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在正常情况下,员工是不会接触到工伤鉴定这样的事宜的。如果在拿到工伤鉴定结果书以后,确定了自己的工伤等级程度,那么对于员工来说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工伤赔偿的事业。不管用人单位是否配合,这些工伤赔偿都是自己理所应得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去哪里办理赔偿?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去哪里办理赔偿?
  
  1、劳动能力鉴定完毕之后,达到十级及以上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受伤职工离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工伤鉴定完毕后,并且已经拿到了工伤鉴定的结果书,员工可以直接和用人单位针对赔偿的事情展开协商。赔偿的款项这些都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自己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保险能够报销一部分,剩下的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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