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没拿结婚证意味着男女可能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但此时却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的关系也属于同居关系,而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也需要对共同的财产作出分割,此时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适用此条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虽然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保护,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但此时解除同居关系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也是可以得到处理的。
  
  
  


·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
      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一些公共场所经常可以看到贵重物品请保管妥善的提示标志,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遗失物公告栏,丢失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相信很多人都有丢失东西的经验。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有法律机构采取审核的措施,来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比例, 同时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离婚双方同时在场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见证,同时夫妻可以在法律顾问机构申请律师对于法律机构的给出的结果做出合理的反对,但必须是在有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可以提出反对法律机构...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


·起诉增加抚养费多少个月开庭?
      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很多父母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更好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等方面的费用。抚养费也时常成为离异父母协议不一致的问题,那么起诉增加抚养费多少个月开庭呢?起诉增加抚养费多少个月开庭需要等...


·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
      对于离婚案件很多都是比较复杂的,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一般要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就问了,那一般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诉讼期限是怎么...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


·出轨离婚证据收集时要注意些什么
      出轨离婚证据收集时要注意些什么 1. 书面材料 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 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


·起诉离婚不到场有什么后果?
      起诉离婚不到场有什么后果?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被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进行处分的。因此,双方当事人的出庭,就显得尤为重要。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1、如果...


·结婚一年多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结婚一年多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