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协调、问题上报都包括在内。以下是责任人的责任制资料:
  
  一、项目质量责任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政策和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公司内控标准。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质量措施编制,施工过程中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对每道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做出检查评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责令修理、返工、停工的权力和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原始记录,按规定汇总、分析、统计如实上报,并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3、协助技术员对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会同监理等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4、督促和指导施工栋号、开展班组旬检、日检、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验证。
  
  5、对栋号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可直接向主管上级汇报。
  
  6、认真贯彻质量否决权和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拒绝在任务单上签字。
  
  7、每月参加单位的质量大检查,按要求进行质量总结和参加质量分析会。
  
  8、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9、对知情不举或工作失误、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所承担质量工作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利益。
  
  2、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主持组建项目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关系亨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收回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7、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8、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傲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有关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1、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12、决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其责任,根据其差期考核、评分和奖惩。
  
  13、在企业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和计划安排,对资金投入和使用,对项目经理部的讦酬方式、分配办法,在相关规定条件下作出决策。
  
  14、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
  
  15、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工作部署、检查与调整。
  
  16、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的身份处理、协调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17、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开展创优单位工程活动;表扬质量好的班对质量不合格的要坚决返工,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他们的首要责任为遵守法规,其次要在图纸协助验收、督促检查、问题汇报、现场配置优化等各个方面履行自身生产责任制。发现质量事故要积极处理协调,出现纠纷按照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若有诉讼需要,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家对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这样情况,它们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环境...


·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一、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不算童工。 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劳...


·童工雇佣使用的现象在旧社会非常普遍,不过当前随着国家法律制度
      童工雇佣使用的现象在旧社会非常普遍,不过当前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人们道德素质的提升,使用童工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不过在当前社会使用童工的现象还并没有绝迹,对于雇佣童工出现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那如果雇用童工期间童工受伤了怎么办呢? 非法雇佣童工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对招用...


·存在故意伤害误工期如何计算?
      存在故意伤害误工期如何计算?存在故意伤害误工期应当根据医院建议休息的时间来进行计算。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


·工伤赔偿计算的标准有哪些
      近日来,企业的安全事故经常发生,不仅使得企业的经济受损,同时也给劳动者们带来了安全威胁。其中很多劳动者,遇到了工伤,需要承担大量的医药费,并且还不能够劳动,丧失了经济收入等等。那么遇到那种现象,了解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很关键的,接下来我们针对工伤赔偿计算的标准为您详细介绍。 工...


·工伤认定过期两年怎么申请赔偿?
      工伤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受伤都会一定程度的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工伤认定的程序以及期限,从而能够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但有时候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就不能进行工行认定,那工伤认定过期两年怎么申请赔偿?下面就详细介绍。 目前,司法实践中针对超过...


·新换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版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上产生纠纷的话,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最终依据的都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双方来说,提前熟悉《劳动合同法》是有好处的,有利于维护双方利益,促进纠纷的解决。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


·工厂倒闭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工厂倒闭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一、工厂倒闭员工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