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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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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您对受贿罪并不陌生,这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此时就要根据法律中关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做出判定了,那到底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受贿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
  
  受贿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受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
  
  (2)是受贿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受贿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受贿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受贿论处。对于这种案件受贿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关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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