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解除的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能因此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显然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而确定好了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承担。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如果怀疑对方隐瞒实际收入,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支付,具体分配方法可以按照第一条的支付比例进行。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时候一般需要考虑到这三方面的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从这点上来看,由于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因此最终计算出来的抚养费就不同。具体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涉外婚姻办理流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婚姻的状态,常见的肯定是有效,但现实中也不乏一些无效的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其中无效的婚姻,按照我国的规定要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才行。那具体来说,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


·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禁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结婚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结婚的形式条件与结婚实质条件,而结婚的形式要件就是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申请,那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本人和双方间的关...


·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


·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代社会中,高离婚率成了普遍的现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离婚的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是夫妻双方完全自由的,是不受限制的。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有满足一定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跟着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一、...


·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此时争议不能得到处理的,自然也就不允许夫妻离婚,于是其中一方就有可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那此时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


·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和财产纠纷所导致,其中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法院是会遵循一定原则的,而且抚养费是可以双反进行协定的,起初可能会因为自身的原因不需要对方给予抚养费,后续又开始无法承担的话,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呢? 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以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