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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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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难免有意外,工作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因工受伤的情况。既然是因工受伤,那就涉及到赔付的问题,那么,到底是按工伤赔付还是按其他赔付,这就涉及了是否认定是工伤。工伤认定只跟年龄有关,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您应该做充分了解,以便在实践中保障自己的权利。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二、工伤的法律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
  三、工伤的年龄范围
  只有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的劳动者才具有职工身份,按劳动法规规定,不满16岁的人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因此,不满16岁和已经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我国《劳动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但是普通情况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一般都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遭受职业伤害的,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四、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况
  由于我过法律对超过法定退休的仍从事劳动的人员并未作禁止性规定,目前针对超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为工伤的认定在全国各个省市规定并不相同,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明确规定不予受理。如《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不予受理,其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明确规定可以享受劳动保险,明确按工伤认定实施的。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三)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的做法就是对此类申请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工伤认定年龄范围一定是不包括未成年人,一般不包括已退休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地区也把已退休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所以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分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在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的地区,按照工伤认定,而不能按照工伤认定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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