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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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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自己没有责任的话,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人和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要为其出具一份劳动关系证明,并且,应当积极配合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拒绝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凭仲裁委员会裁定确认的劳动关系裁决,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单位和工人都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的话,工人应该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经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再向有关部门发起工伤认定申请。当然,工伤认定是有期限要求的,工人自己办理的,要在受伤之后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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