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就一直拖着不还钱,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就一直拖着不还钱,债权人试了很多办法都不能解决还钱问题,就采取拘禁债务人或与债务人相关的人来要求还钱,那么索要债务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索要债务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吗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对非法拘禁罪的处罚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具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在特征上与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手段,来胁迫他人履行债务。但客观上已经造成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也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则应当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索要合法债务而拘禁债权人,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债权人索要债务一定要用合法手段解决。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


·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要怎么做
      举证这个词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简单的说,它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可在遇到有关个人债务的纠纷时,“摆事实,将道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要怎么做呢?换句话说,在个人债务纠纷中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个人债务纠纷的...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之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之诉时效是多长时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网贷逾期还款还能借吗?
      在生活中,几乎每个民事主体都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该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向银行机构借贷等方式,获取短期资金,近年来,为了方便人民的生活,也出现了网贷的方式,我们知道,不管是通过何种方式借贷,都是需要在期限之内还款的,网贷逾期还款还能借吗?一、网贷逾期还款还能借吗?可以,由于网络平...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拖欠贷款30万的解决方法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两项重要的权利,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一、相同点: ...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说到债权债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其实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债权债务都做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债权便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的他人做一些行为的权利,而对于特定的他人来说这边是债务,那么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一、分公司...


·申报债权应具体分为哪几种情况处理?
      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0项对此作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