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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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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嫖娼卖淫活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旦被抓住,自然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而此时就让一些人认为嫖娼卖淫的行为就是犯罪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二、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处罚种类及依据
  
  (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2、处罚的自由裁量问题
  
  决定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时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适用,全国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严格执行。
  
  决定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时行政执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从行政执法实践看,北京基本上都适用行政强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强制教育。
  
  3、争取从轻处罚途径
  
  行政相对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出来之前,争取行政执法机关不作出收容教育的决定。例如向执法机关证明行政相对人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 被拐骗、强迫卖淫的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等,这些都可以不适用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做出以后,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积极表现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北京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执法机关不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决定做出后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综上,您应该知道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而在我国不能构成犯罪,但如果在嫖娼的过程中伴随着其他的行为,包括强迫他人卖淫等等,则此时也是可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即组织卖淫罪。这个时候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自然就是刑事方面的了。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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