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如何处理,解决方法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效婚姻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如何处理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二、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3、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当事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它就应该是无效的,不发生婚姻的效力。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我们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男女间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
      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一说。那么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在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民事法庭接收到的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这些案例,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离异家庭中。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只要是证据充分,大多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也有被告方可能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将之前亏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返还了。那么,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


·离婚后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后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婚财产按照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息来平均进行分配。新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 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虽然最终达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此时需要注意不是一定就是判决离婚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判决离婚作出的是离婚判决书,而调解离婚作出的肯定也就是离婚调解书了。那么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领证没举办婚礼算不算结婚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是算结婚的
      领证没举办婚礼算不算结婚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是算结婚的,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即在法律上是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事实婚姻。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有哪些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而此时如果已经生育有子女,那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应当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1...


·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那么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