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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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且情节严重,导致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其侵害客体包含军事管理区秩序和军事设施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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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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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2]规定,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负有救护治疗责任的军职人员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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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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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刑法所列举的几种情形,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额合同引诱诈骗;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即携款逃匿诈骗;其他方法诈骗。侵害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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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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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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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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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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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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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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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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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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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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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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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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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它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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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现行刑法作出修改。根据该修正案,组织卖淫罪被取消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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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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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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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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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罪名,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且后果严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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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虐待被监护、看护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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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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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二、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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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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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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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