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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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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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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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及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该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属于渎职犯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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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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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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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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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罪名,指在战争时期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仍为其提供藏匿场所或财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该法条规定,构成此罪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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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编造、散布谣言,煽动怯战、厌战或恐怖情绪,动摇军心的行为。该罪侵犯部队作战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实施造谣惑众行为,犯罪主体为战时参与作战或担负作战任务的军职人员,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若以反革命为目的实施本罪,则按反革命罪相关规定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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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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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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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实施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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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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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商检罪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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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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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虚假信息,是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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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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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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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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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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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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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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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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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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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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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由《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将原"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合并修订而成。
本罪保护对象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列明的植物、古树名木及省级以上林业部门认定的保护物种,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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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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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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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