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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律师的代理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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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离婚律师的代理词怎么写
  
  遭遇家暴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一旦遭遇家暴很多女性往往会选择离婚,这个时候,为了能够顺利的离婚很多人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家暴离婚律师的代理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暴离婚代理词
  
  审判长:
  
  依照法律规定,受本案原告的委托和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我在委托之后,进行了庭前调查,收据了相关证据,并在刚才认真听取了法庭调查,针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长期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存在重大过错,已致使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应依法准予离婚。
  
  1、关于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的问题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该规定,只要行为人对其家庭成员实施一次暴力行为并已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原告在开庭时已经向法院提交各种家庭暴力照片,按照正常逻辑推理也可以认定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但现在被告被告在庭审中均主张其与原告之间仅是“一般家庭争吵”而没有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这显然是无理推脱责任。“一般家庭争吵”难道会造成原告全身伤痕累累等严重伤害后果吗!难道是原告自残,试想想作为一个正常人会有如此行为表现吗?被告的该主张显然是很荒谬的。根据原告在法庭上的陈述,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不仅造成了她身体上的严重损伤,还导致了她长期处于恐惧、抑郁、焦虑、沮丧、绝望、厌世、失眠、经常头晕、注意力不集中、智力下降等不良生理和心理症状。如果对这些严重的伤害后果,用一个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口头陈述(即“一般家庭争吵”)就予以敷衍推脱,这如何能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事实认定,应当适用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标准,根据逻辑推理、经验法则做出判断,避免采用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系被告所为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被告虽否认侵害由其所为但无反证的,可以推定被告为加害人,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纵观全案,原告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伤害后果系由被告所为,但被告没有提供任何反证,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2、被告虽系军人身份,但属于严重过错方。
  
  没错,我国虽明确对军人离婚有特殊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案中被告不但吸烟酗酒等恶习,更是对原告长达十年之久的家庭暴力,很明显是严重的过错方。在开庭时,审判长也见识到了被告的嚣张跋扈的性格,在法庭上大轰大闹,大放厥词,无视法庭规则。对军人离婚有特殊规定,但不能囫囵吞枣、因噎废食,在明显军人有严重过错情况下,仍旧强调保护军婚,只能助长被告的恶气,让被告更加为所欲为,就如被告所讲一样:“我是军人,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弄死原告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在普通人的印象里,军人应该是纪律严谨、平易近人的好形象,一个国家都需要你去保护,对待一个弱女子都这样,怎么样去保障国家利益。因此,在本案中,被告军人身份根本不能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
  
  3、 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应依法准予离婚。
  
  首先,通过前述第1点的分析,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够得以维护,法律不能担保幸福的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当一方提出要求离婚甚至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足以说明当初形成婚姻关系的夫妻感情已经发生了变化,以至于一方执意不肯将婚姻关系维持下去,现代社会对离婚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在立法上逐步地由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发展,离婚日益失去其制裁、惩罚作用,而被看成是对婚姻关系事实上破裂的确认,看成是摆脱陷于困境的婚姻的一种手段,而且离婚的要求一经提出本身就会在夫妻感情之间形成日后难以消除的隔阂,若是用法律手段来强制维持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既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实际效果也并不理想,据有关统计,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从回访的情况看,夫妻恢复和好的很少,原告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后又起诉离婚的,占很大的比例,婚姻关系的破裂通常是配偶双方感情不和、难以共容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单方的错误。故我们认为,婚姻应该是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础上,双方基于信任和责任共同维护着夫妻关系,而被告长达十年之久的无缘无故的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使原告对被告已没有何感情和信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如果原、被告双方再勉强维持着这段名不幅实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也是一种恐惧,原告不敢想象被告会如何的继续折磨原告、威胁原告家人。为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体现现代社会人的价值和尊严,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13条的规定,我们由衷的恳请法庭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及其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1、原告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并不是自己真实想法,只是被告太强势,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原告在此愿意放弃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庭审中本来原告也是坚持要求孩子抚养权,但是考虑到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原告现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由于被告的强势,如果孩子判给女方,可能是导致男方的更加不满,今后的孩子抚养费、探望权等被告会各种无理取闹,这对原告和孩子都是一种折磨,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基于此,原告愿意主动让出抚养权之争。对于孩子的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原告在此希望法院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从保护妇女儿童原则出发,依法予以正确判决。
  
  2、原告为了速成离婚,愿意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如实供述,只期望尽快摆脱婚姻,不存在任何故意转移隐瞒财产嫌疑。
  
  原告在庭审已经完完整整的把属于自己掌控的财产全部一一告知给法庭,根本不存在转移财产嫌疑,被告也可以提出任何调取证据主张,原告愿意配合法院调查。以下几点,望审判长予以重视:
  
  第一,在开庭审理时,原告已经向法院提供自己的建行将近90万的存款,如果原告要转移财产,完全可以把这笔资金也转移,何况这也是大头。在法院调取的银行十几个有关原告银行账户中,有很多是原告经营的快餐店和酒楼各种缴费和发放员工工资开户、支出,每一笔都是有准确流向的。剩余的所有银行卡均没有存款余额或者很少,都已经统一在建行里面。原告句句属实,法院全部一一可以调取查证。
  
  第二,虽然夫妻财产由原告掌管,但是所有日常一切开支均需征得被告同意,原告在这十几年间没有给父母和亲人任何财物,更不存在转移财产之说;第三,在庭审的时候,原告也主动放弃对双方的三辆车子的财产分割,从这点可以看出原告的为人,原告这次起诉离婚是权衡利弊,只希望早点结束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尽早摆脱痛苦,对于财产只要拿回一些算一些,起初原告甚至放弃要任何财产主张。法官大人,原告确实是被逼无奈,十万火急的希望离婚,所以不可能对财产看的过重,只需要法院依据事实,从保护弱势和妇女权益出发,秉公处理即可。
  
  最后在本案中,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存在过错,依法应予赔偿相应精神抚慰金。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不难看出,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此一次,而是长久性的,从2002年开始到现在长达十年之久。由于被告特权,现在原告都不敢住宾馆,也不敢公开自己的住处,被告的暴力行为已使原告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造成原告有家不敢归,更害怕碰见被告。我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因此,被告作为过错方,就应向无过错方的原告支付的精神抚慰金。
  
  综上所述,请法庭依法公正判决,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同时,支持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并希望能得到采纳。
  
  代理人:???????
  
  ???????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家暴离婚的代理词,供您做一个参考,要是你最近有相关的纠纷,可以在我们提供的代理词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如果你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写代理词,建议你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为你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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