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从犯怎么处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共同犯罪中需要具体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每个当事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罪从犯是如何量刑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的从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在审理期间,故意伤害罪的从犯通过亲属主动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案件审理期间,故意伤害罪的从犯通过其亲属向法院交了赔偿保证金,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司法实践,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犯故意伤害罪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实践中,不同刑事犯罪的从犯量刑是不同的,因为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罪的从犯来讲,需要先确定了量刑的幅度后,再具体从轻或减轻处罚。我们为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庭上不认罪会怎样,会怎么判?
      并不是每一个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都会进行认罪的,甚至有的被告人在法庭上仍然坚持称自己无罪,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当然并不是说被告人不认罪就是无罪的,很多人不知道法庭上不认罪会怎样,会怎么判?让我们来告诉你们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法庭上不认罪会怎...


·犯罪中止存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存在哪些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动物不仅是人类的朋友,更是生态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在少数犯罪分子眼中,动物、特别是珍贵动物、濒危动物,是金钱和财富,并没有别的意义,因此,他们往往利用非法渠道,与境外不法人员勾结,走私贩卖珍稀动物及其制品,那么,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呢? 一、走私...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网络信息的发展使得不少不法分子有了非法钻营的想法,犯诈骗罪触犯了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数额较小,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但是也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立案,很多人对此不解。那么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能不能放人,要看具体的案情。拘留最长时间的确是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没有放人,家属可以去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一、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


·个人行贿1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行贿1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是个人向个人行贿15万,则可能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终量刑还要结合案件的情节。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了。假如我们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行政拘留,被关在了当地的拘留所之类的,肯定作为跟当事人关系特别亲密的也会关心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


·聚众哄抢罪的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聚众哄抢的事件,人们总是觉得自己可能只是拿了一点东西不构成什么违法或者犯罪,如果这样想的话就完全错误了,我国现在对于聚众哄抢罪的处罚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尤其是针对铁路运输物资和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有严厉的刑事处罚,在现在这样法制健全的社会再也不可能让人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