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在合作合同当中,双方都会就实际合作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通常在合作合同当中,双方都会就实际合作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在约定期限届满的时候没有进行续签的话,则就会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况,这个时候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签订相应的终止协议的,那么终止合作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终止合作合同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约定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网络营销推广及网络公关工作,为甲方的市场营销提供专业服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
  
  第四百六十四条 协议提前终止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万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其中主要就合作合同终止之后双方的一些权利义务作出了约定,这样也是为了保证合同终止之后,不影响各自日后的利益。毕竟现实中,有的人在合作合同终止之后,可能会泄露合作伙伴的机密,而这就属于合同终止后需要特别作出约定的地方。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合同诈骗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一定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之后才有效,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不然是很容易引起纠纷。口头合同的缺点是很明显的: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书面合同是指以...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具体来讲,合同生效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


·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一、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上班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上班一个月后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建立劳动关系半个月没签订合同的,不能擅自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


·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范文 河沙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业务的需要,向乙方供应河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成立之后,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合同甚至还可以被撤销。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能有的人无法正确的进行区分,但其实这二者之间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是保障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合同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又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的情况下是会造成违约。如果合同未履行完毕,发现对方未照约定履行,我们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行为依其具体违反合同义务情形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违约形态: (一)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称为期前毁约、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否有效?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否有效?招投标行为作为国际上通行的商品贸易行为,大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国有项目承包,在投标之前投标方都会制作详细的投标书,那么在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之后,合同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将详细为你解答。 一、招投标的含义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过期答辩状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过期答辩状的基本结构是什么?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