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股权转让协议有怎样的效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现代化的法制社会中,离婚股权转让协议不仅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第三方的利益,因此在处理相关问题的时候,人们都需从多方面的利益出发进行考虑,以更好地处理股权转让协议问题。下面主要对离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
  1、夫妻一方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
  如果甲乙夫妻双方共有该股权,但只登记在甲方一人名下,甲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不知情的丙,甲实施了无权处分,丙具有善意取得的可能性,此时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任务应由表见代理规则承担;
  若乙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因缺少权利的外观,丙不可善意取得。甲擅自转让夫妻共有财产,乙可依《民通意见》第89
  条之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甲承担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责任。若受让时受让人为善意,则法律应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为恶意串通,甲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始无效。《合同法》51 条规定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但是随着2012
  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里面,我们可以了解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已经不再适用《合同法》51
  条,根据该《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该合同无行为能力瑕疵、意思表示瑕疵等法律行为瑕疵,该买卖合同有效。即使不动产已经登记,动产已交付,但是所有权变动的效果效力未定,需要经所有权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由此确定了物权行为与合同行为相分离的原则。但是善意取得除外,善意取得是以无权处分和存在权利的外观为前提的,若受让人为善意,并且符合善意取得所有的构成要件,买受人可直接依法律善意取得所有权。实质上,善意取得成立与否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应当完成两次变更登记,一是股东名册的变更,二是工商登记的变更。但是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地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办理变更登记仅为法定程序,并不是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双方意见一致,该协议即有效,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仅不能以此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第三人能否取得股权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适应当代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已被大多数国家和司法实践所确认。理论界关于股权是否适用于善意取得存在有不同的见解,我国《公司法》尚未规定明确的股权善意取得制度,仅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对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股权的二次处分情况规定为参照适用善意取得的特殊情形。善意取得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物权,因为物权的公示制度,即使是发生错误公示,亦可产生公信力。股权因为登记制度的支撑,有着类似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制度,由此可见股权同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只要股权的购买者为善意第三人,其名字亦登记于股东名册之上,即使夫妻一方无权处分股权,该善意第三人亦可以取得公司股权。综上所述,通过对离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从法律的视角探讨了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这对人们更好地处理相关性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为了进一步确保各方的利益,人们也可以向进行详细的咨询,以采取法律方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


·女方生了孩子不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的问题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但是最终只有一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在之后可能对方会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合理,所以会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且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那女方生了孩子不抚养费怎么办呢?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的标准
      虽然我国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放开了二孩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动摇。也就是说,我国公民仍然不能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育,比如说超生三胎。如果有这种行为,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通常称为超生罚款,但是其实它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性收费。今天...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给付抚养费。但是很多人表示自己在离婚后收入减少了,不能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了,此时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一、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抚养费...


·离婚案被告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离婚案被告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离婚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有可能会。 1、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


·夫妻结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夫妻结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家人病危嫌疑人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家属病危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


·怀孕8个月离婚财产分配是什么
      怀孕8个月离婚财产分配是什么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


·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银行卡上的资金
      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银行卡上的资金,在网上被人进行消费或者盗窃。其实现在的盗窃案件不仅仅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网络道盗窃这种新兴的犯罪手法已经逐步的进入我们的视线。那么在我国什么是网络盗窃罪?编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什么是网络盗窃...


·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顾是哪种方式,分割离婚财产都是双方需要妥善解决的。有些夫妻,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选择将离婚财产不予分割,而是留给孩子。那么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下面我们就这个热点问题和您谈一谈。 一、离婚财产能留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