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被保险人应其对车损数额负有举证责任。在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事故车辆进行勘验。一审法院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事故车辆并向其释明不提供车辆的法律后果,在此情形下,被保险人仍然不提供事故车辆,导致鉴定被退回,无法确定车辆损失的具体数额。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审判决驳回被保险人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无责车主理赔途径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主有三种途径获得赔偿:
一是无责车主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对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理解
一、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
·车险理赔的简易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评损空间过大
比如你的爱车的前装饰杠撞裂需要更换,而比如一条原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可能要两三千元,而一条副厂...
![]() |
18036231135![]() ![]() 在线法律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