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申报工伤?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怎么申报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有的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但却依然在用工,自然也会发生工伤情形,那么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到底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这些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很有可能影响工伤赔偿数额的多少,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讲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


·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一、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住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了。无论是个人宅基地建房还是开发商开发居民住宅小区都不能随意进行,要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进行建设,安全生产。各个省份也都根据自己当地情况制定了适用于本地的安全生产条例,那么广东省住房和城...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果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要求,那么可以以劳动合同中要求的期限为准。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进行处罚。 ...


·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工程的质量是一个建筑物的生命和灵魂,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方的基本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三级,那么,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


·员工合同到期社保如何处理,该采取什么措施
      员工合同到期社保如何处理,该采取什么措施一、员工合同到期社保如何处理,该采取的措施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社保的缴纳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二是如果不继续入职则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者...


·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到哪,要走什么流程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近年来许多大大小小的工程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工程建设纠纷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许多人都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最有效的解决此类问题。今天的我们就来详细为您解答一下关于“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的问题。一、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和解 :和...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程的成品在使用中出现了差错,轻则项目重新实施,重则造成人员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所以合理的工程质量建立标准应该是每一个负责人需要重视的。对...


·女职工多大年龄退休
      女职工多大年龄退休1、正常情况下: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特殊情况下:因工致...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