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比如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为了在你将来无法偿还贷款时能减少自己的损失,银行会要求您拿您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这就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简单的财产担保。而生活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担保问题则显得相对复杂,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前提条件是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做为担保。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作为担保的抵押物其财产应具备两个要求:
  
  1、具有变卖价值,没有交换价值的物不能作为抵押物;
  
  2、是可以流通转让的物,不是独立物不能作为抵押物,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也不能作抵押物。
  
  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满足以上担保抵押物应具备的两个条件,所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是可行的。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前提条件是做担保的财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我们就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前提条件等相关问题做出的解答。要想用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担保前提必须是做担保用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即便是对于关系亲密的夫妻,在财产担保上也会出现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希望我们的介绍能对您在夫妻共同财产担保这个问题上有所帮助。
  
  


·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如果离婚,需要证明夫妻确实存在分居情形,那具体该如何证明夫妻分居?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在分居期间出轨的情形,那么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


·起诉离婚怎么辩解,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双方会因为性格不合、消费观差异太大等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不能再继续一起生活下去。这时候,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离婚。那么被起诉离婚怎么辩解以及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解释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与人身有关的诉讼律师不能风险代理,但是你的属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


·一、法官判离婚案子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法官判离婚案子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需要变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法院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法院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判定,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离婚的方式有很多,最为简单的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经过协商一致之后办理相关手续,解除婚姻关系;而最为繁琐的就是诉讼离婚。除此之外,分居时间也与离婚有着重要的联系。那么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分居多长...


·离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如果可以的话,离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分居自...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对女人无疑来说是一道晴天霹雳,那此时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怎么起诉的?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怎么起诉的?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人口也急剧增加,为了缓解人口的压力,在我国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超生的子女,国家是需要征收抚养费的,各地征收抚养费的标准,由当地的政府来进行制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17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