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撞擦伤别人车怎么理赔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需要援助律师自理办案费用。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此时也是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不过一般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不能同时主张,通常是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工伤...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使用...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受二手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吸引,很多购房者在实际挑选房屋的时候,往往更青睐于二手房。虽然二手房价格要低一些,但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必商品房交易的风险少,那究竟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的货物运输都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那是要进行罚款并且处罚的。但是也并不是说生活当中所有的车辆都是要办理营运证的,比如说像家里面的私家车,肯定就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一、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怎么办?1、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如果肇事者不配合处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言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无济于事。有些人第一次醉驾后不长记性,还有第二次醉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非得要两个人都签字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查看现场调查取证,然后在期限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当事双方在事故当中的责任,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疑问,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非得要两个人都签字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