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吗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条款是什么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首先,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其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三、为什么要设置离婚冷静期一听到“离婚冷静期”,很多网友立马提出质疑这是在干涉婚姻自由。根据民政部统计,我国离婚率连续16年上涨,“闪婚”后“闪离”等轻率离婚现象有持续增加的趋势,甚至出现了“深圳离婚预约一号难求”的现象。有专家表示,30天的离婚冷静期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而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并且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国家赔偿法全文司法解释二是如何规定的?
      理解某项法规最好的办法是直接阅读相关法律规定,故而要想知道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侵害后,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可以阅读国家赔偿法全文司法解释二。但是由于该法规中包含了很多专业术语,故而不少朋友反映不能理解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国家赔...


·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由夫妻中的一方进行的。而此时,作为离婚案件中原告的一方,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 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是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


·身份证丢了,能让家人补办吗?
      不可以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流行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 “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 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


·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的,男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具体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可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丈夫在离婚后也不承担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在进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可能涉及到时效的规定。而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否则的话提出的申请法院就有可能不受理。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


·法律上婚姻无效以后结婚算二婚吗?
      法律上婚姻无效以后结婚算二婚吗如果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再婚就属于初婚,这个确定无疑。二、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 1、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时有哪...


·离婚协议无子女无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一、离婚协议无子女无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