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有的夫妻因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面无法协商一致,因而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此时法院判决抚养权归一方之后,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
  
  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了,这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
  
  二、起诉离婚法院怎样判孩子抚养权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现实中,由于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因而法院在诉讼离婚 抚养费判决的时候,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也就是不一样的。此时需要结合父母的经济收入、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才行。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


·2023年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什么?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5年的追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


·国家赔偿决定时间,费用是多少?
      国家赔偿,主要是由于国家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在他们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除他们之外的人或组织造成了金钱损失或人身伤害,而以抽象国家为赔偿主体进行的赔偿。这对于因其受到损失的人而言,十分重要。那么,国家赔偿决定时间要多久呢?国家赔偿费用是多少呢?律师我们在下文中将为您解答。 ...


·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母分开的时候,也是要履行对该子女的扶养义务的,这点上面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差别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女方提出离婚的可以要回彩礼吗
      现如今,很多地区结婚都留下给付彩礼,而这个通常是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家的。若日后男女很快又离婚或女方提出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回结婚彩礼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提出离婚的可以要回彩礼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zd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监护人需要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赋予的,因此监护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责任。那如果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当然是以法律维权!下面跟随我们了解相关规定。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由于祖父母、外祖父...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协议离婚中,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可以单独签订一份协议,即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1、按照《合同法》,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