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涉黄拘留了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朋友涉黄拘留了要确定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的话,原则上家属等可以会见的,缴纳罚款和短暂的拘留就可以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只能由律师会见,初步确定罪名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后期可以辩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导致事故构成犯罪吗
      在行为人无证驾驶的情况下,由于并不具有驾驶资格,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会禁止无证驾驶的原因了。那现实中无证驾驶导致事故的发生,这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呢?我们在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什么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


·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什么?
      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什么?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


·什么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押解职务中可能涉及的一种犯罪。按照法律的规定,此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即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并且在主观上是出于过失才行。那到底什么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可以调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能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抢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


·罪犯被监视居住都要判刑吗
      罪犯被监视居住都要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规定是怎样的?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规定是刑法当中307条规定虚假诉讼的配备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