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一、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人员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活动程序中,未尽到身为医务人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造成病员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导致病员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这之中需要划清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医务人员不能预料或者不能抗拒的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损害了就诊人员的健康。
  
  一般的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而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
  
  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
  
  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
  
  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后,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情况,可以报警由警方立案侦查,而后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中可以附带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一、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虽然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伤残的,但是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的提出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


·法律援助医疗纠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援助医疗纠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即地域管辖),但该《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级别管辖,即具体案件应由哪一级鉴定委员会受理。 目前我国...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如果公民在接受医院治疗时,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死亡,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按照规定,医疗赔偿金是包括已经花费的医疗费用和预计的医疗的费用,以及误工费补助金等赔偿金。 一、医疗事故...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一、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接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造成新生儿死亡,且新生儿死亡的损害后果与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被告对新生儿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死亡赔偿金也应支持。 1...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


·医疗纠纷二审判决书会多久下来以及如何赔偿的?
      医疗纠纷二审判决书会多久下来以及如何赔偿的? 医疗纠纷二审判决书多久下来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 判决书一般多久才能下来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


·员工医疗期和病假期的工资一样吗
      员工医疗期和病假期的工资一样吗一、医疗期和病假期的工资一样吗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第2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再结合《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有些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影响可能是终身的,并且有很多的结果都是不可逆的,在医疗事故当中肯定最严重的就是属于医疗事故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医疗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进行鉴定以后,才能够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问题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