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受病情、医院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误诊几率大增,即使误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又称闯红灯理论。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时,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纠纷是常有的事,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因医疗人员的失误,造成人身损害,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就会与医疗人员产生纠纷,那么如果需要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则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1、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管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按其责任大小,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进行内部经济追偿。 2、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医疗纠纷的长效防范机制 ...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在这个过程之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我国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有着专门的程序,那么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医读物鉴定 是指运用法医...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一、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不一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通常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审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


·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
      对于医疗保险,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患重大疾病的人们,医疗保险的就具有很大的作用。我们知道,不同的地点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2017年山东大病医保...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


·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
      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 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次日或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持医保IC卡及病历本就诊,诊疗结束后开具工伤住院、工伤门诊发票,不可开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一、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是什么?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