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质保条款,一般有以下条款:
  
  一、保修:
  
  本公司凭随货附上保修单据或直接贴于设备背面上的保修贴纸,提供一年的全免保修服务.
  
  1.经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初步确认为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客户将产品返回,最后确诊为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担往返运费;
  
  2.经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初步确认为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客户将产品返回,最后确诊为非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担将产品返回给客户的运费.
  
  3.没有经过我公司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确认而擅自寄回的产品,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维修: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如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元器件,则仅收取元器件的成本费.免费维修期,产品的来回运费均由客户承担.
  
  三、换货:
  
  对于新产品的故障公司提供三个月的免费换货服务,客户应先将故障产品以物流或快递的方式寄回,本公司收到后再将另一新品寄回给客户.我司承担产品返回给客户的运费;
  
  本公司产品出库前均经过严格的测试,因此新品故障情况相当少见,请操作时务必详阅说明书或咨询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或由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远程协助客户进行操作.在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确认为产品问题后,再将产品寄回我公司,以避免往返上的时间与邮资耗损.
  
  换货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寄回时包装请务必完善,避免运送时造成损毁.
  
  2.产品外观损毁,所附配件或外盒等任一项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3.若设备寄回后经检测确认并非产品故障,而是消费者本身操作疏忽,误以为是设备故障的,则本公司不承担运费.(消费者本身操作疏忽包括:接错线导致设备毁损、使用不慎导致线头断掉脱落、操作错误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等)
  
  四、非产品故障换货:
  
  如果客户对收到的产品外观或功能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产品一周之内向公司申请换货服务.经公司核实后,再将产品返回,公司在确认已返回产品外观无损坏,包装良好,经测试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客户可更换等值的其他产品.对于更换的产品,若其间有差价,则差价部分由客户补上,但公司不以任何形式返还差价给客户.更换后的产品不再享受非产品故障换货服务.非产品故障换货服务产生的来回运费及其它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五、退货:
  
  我公司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7天退货服务,如在收到设备7日内(以快递单号日期为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请及时跟我们的业务员或技术支持人员沟通,经公司技术支持人员确认为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再将原完整商品及其内外包装、附配件及出货单以快递的方式寄回本公司.经本公司检查并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退款,来回运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1、退款方式一律采用汇款或转账的方式,请连同退货设备一并附上书面汇款银行全称及账号(必须为收件人的账号,或收件人委托人的账号),并签名以示确认,避免退货人账号书写错误造成退款错误之后续处理问题.
  
  2、产品必须是全新状态且包装完整,请以快递的方式寄回本公司.
  
  3、产品外观损毁,所附配件或外盒等任一项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备注:
  
  属于以下各项之一者,均不在免费全保,换货,退货范围内,即使设备在保修期内,本公司将收取相关维修费用.
  
  1、以上各项均是指正常使用、非人为损坏之情况下.摔机、设备泡水等
  
  2、用户未按设备使用说明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人为故障;
  
  3、用户自行拆机,修理或改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
  
  4、未按设备使用说明,维护、保管不当所造成的损坏;
  
  5、设备信息不完整,如易碎纸、日期纸被除、损坏或涂改 ;
  
  6、其他不正常使用(主要是电源供电部分或电源品质原因)所造成之问题及故障;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冰雪、雷击、水灾等)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的主要内容,在进行贸易往来的时候,如果涉及到的是设备等商品是需要特别注意质保条款的,因为设备等是很容易发生故障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了解设备的保修以及退换的具体细则,才能使得在购买以后使用的过程中万一出现故障有所保障。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一、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时应当按照违约的情况来进行认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一、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债权人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一年的时间内,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及时撤销债务人恶意的处置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一年的期限过期后,债务人的处置行为将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届时,债权人将不能主张权利。《民法典》(2021...


·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为活期?
      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为活期?一、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为活期 保证金账户分为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如果与银行约定的保证金存款为活期,那么,遵循活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按季结息,按季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人结算帐户;反之,执行定期存款利率的,遵循定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利随本清,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


·借贷双方应该怎么约定利息
      如今,银行存款利息太低,没人愿意把钱放到银行。炒股收益不错,可如今股市动荡,怕是一头牛进去一条虫子出来。如今信贷紧缩,民间借贷水涨船高,高收益让不少人投入到了民间借贷的大军中。那么,借贷双方应该怎么约定利息?约定了利息之后,借款时能否先扣除利息?请看详细内容。 一、借贷双方应该怎...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一、抵押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当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承担债务,当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债权人是必须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了债...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现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逐渐放宽,贷款的人是越来越多。所以,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采用违法手段骗取贷款,从而涉嫌骗取贷款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题就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规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借贷的形式也多种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