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存在的风险
  
  1、战略风险,应从并购双方行业前景、市场结构、经营战略、管理团队、企业文化和股东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并购双方的产业相关度和战略相关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协同效应;
  
  (二)并购双方从战略、管理、技术和市场整合等方面取得额外回报的机会;
  
  (三)并购后的预期战略成效及企业价值增长的动力来源;
  
  (四)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
  
  (五)并购的投机性及相应风险控制对策;
  
  (六)协同效应未能实现时,并购方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或退出策略。
  
  2、法律与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
  
  (一)并购交易各方是否具备并购交易主体资格;
  
  (二)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
  
  (三)法律法规对并购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有限制性规定;
  
  (四)担保的法律结构是否合法有效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五)借款人对还款现金流的控制是否合法合规;
  
  (六)贷款人权利能否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
  
  (七)与并购、并购融资法律结构有关的其他方面的合规性。
  
  3、整合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并购双方是否有能力通过以下方面的整合实现协同效应:
  
  (一)发展战略整合;
  
  (二)组织整合;
  
  (三)资产整合;
  
  (四)业务整合;
  
  (五)人力资源及文化整合。
  
  4、经营及财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
  
  (一)并购后企业经营的主要风险,如行业发展和市场份额是否能保持稳定或增长趋势,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管理团队是否稳定并且具有足够能力,技术是否成熟并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财务管理是否有效等;
  
  (二)并购双方的未来现金流及其稳定程度;
  
  (三)并购股权(或资产)定价高于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合理估值的风险;
  
  (四)并购双方的分红策略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
  
  (五)并购中使用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
  
  (六)汇率和利率等因素变动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风险因素,根据并购双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购融资方式和金额等情况,合理测算并购贷款还款来源,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确保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防范高杠杆并购融资带来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在全面分析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审慎的财务模型,测算并购双方未来财务数据,以及对并购贷款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财务杠杆和偿债能力指标。
  
  5、商业银行应在财务模型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情形对并购贷款风险的影响。 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并购双方的经营业绩(包括现金流)在还款期内未能保持稳定或增长趋势;
  
  (二)并购双方的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团队不稳定或不能胜任;
  
  (三)并购后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未能产生协同效应;
  
  (四)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尤其是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形。
  
  从上文可以看出,银行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存在着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及财务风险等风险。应全面评估并购风险,以便做出正确的抉择。以上就是的我们带来的关于“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的解答。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一、存款准备金是什么意思?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ation)。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5、借款人可...


·别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各种公司成立的也很多。现在开一个公司也很方便,公司成立就会有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也会不可避免的有债权债务。那对于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解答。 一、法人的法律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合同法原则之一是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但是当事人在作出上述转让时,应当注意合同法对转让的规定或法律限制,以确保转让有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


·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中对夫妻债务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而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又该如何来承担?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


·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放款?有哪些相关流程?
       房屋对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了,不仅仅是我们休息生活的地方,更是我们家的象征 。我们无时无刻不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但现在的房屋价格也是越来越高。我们很难拿得出这么多的钱来进行购买,那下面我们就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放款有哪些相关流程为您进行讲解。 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 一、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 (一)应收款项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发生,但是在生活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时候,这也导致了很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分析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范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