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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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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购买房产的定金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罚金的认定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定金的具体法律效力和属性,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适用,特别是对于购房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那么显然是不可以对定金进行退还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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