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如下列可以撤销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合同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一些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可以撤销,比如合同条款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者出卖方签订合同后又出卖给他人,对外抵押等,提出撤销合同可以和对方直接协商,无效的话去法院起诉。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了赠予、买卖以及继承,这其中,继承房屋的费用最低,但由于条件所限,许多父母会选择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那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一、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


·合作建房协议书模板案例
      在建造住宅楼或者商业写字楼的时候,一方可能不能拥有所有的资源,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合作建房这种形式,比如说一方出地,乙方负责施工,房子建成之后双方协商按照一定的形式来分配房屋。可以说合作建房的方式可以形成双赢的局面,那么对于有意向进行合作建房的朋友,我们接下来要为您带来合作建房协议书...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是可以的;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多大岁数买房不能贷款
      多大岁数买房不能贷款 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周岁年龄超过60周岁,银行就不给贷款.不过,有部分银行最高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二、按揭买房如何办理贷款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可以做抵押担保物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可以做抵押担保物吗?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注意以房抵债型的买卖合同
      当事人签订“以房抵债”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债务人将其自有、共有或者他人的房屋,以房屋买卖的形式,抵偿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双方除订立符合房屋买卖要素的一般房屋买卖合同外,合同中多出现关于“抵债”“担保”的附属条款、补充协议,或有类似表述的条款,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约定在...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购买房屋在中国是大多数人考虑的结婚的必备前提条件,并且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升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房本上登记谁的名字等事项被越来越多的纳入是否登记结婚的重要考虑要件,相关的纠纷也不断产生,因此有必要学习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婚前赠与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父母出资买房以后买卖的税费由父母缴纳,以父母名义买房可赠予或买卖过户,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