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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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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二、出租的有关税费
  1、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两税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
  3、营业税。
  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征。
  4、城市建设维护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税额的7%计征。纳税人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5%计征,其余地区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6、印花税。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贴花。
  7、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房屋出租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如果有人想要出租房屋产生收益,那么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好相关手续等。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长久的收益。如果您对这些方面的内容还有疑问,欢迎您向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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