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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无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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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无偿吗?
  
  可以,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分的意义
  
  1、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
  
  2、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
  
  有偿合同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
  
  总之,法律也不可能统一规定出租房子的时候都必须要收钱,关键是房屋无偿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非常重要的维权凭证,即使关系比较亲密,所以才决定把房子无偿租给当事人的,但没有合同其实也特别容易引发争议,拟定合同条款的时候,也要双方共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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