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由此可见,一方获得的赠与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的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赠与人。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一样的性质,要看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是怎么写的,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的通常都是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诉讼离婚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办法。这有很多种原因,诉讼离婚的程序复杂、手续繁琐,还要花费一定的钱财和时间。而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协议然后在民政局登记即可,且协议离婚有极大的自主权。但是很多时候协议离婚可能没有达到一方的要求,这时候就只能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起...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如果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上面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为了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争取到子女抚养权,最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那么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下面我们就简单给您介绍下。 一、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


·法律规定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在我国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已经不用再缴纳9元的工本费了,换言之现在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说是免费的。但此时也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否则就无法成为合法夫妻。那究竟结婚手续如何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办理结婚登记程...


·夫妻约定出轨赔偿有效吗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


·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
      当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的孩子归属后,抚养费的标准也将是重要的一个后续环节。对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说,如果抚养费不能很好的作为孩子成长的补偿去使用,就很难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并且会对抚养权有了争议。为了支付的费用明确,那么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根...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日渐上升,许多人在结婚前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为了解决这种焦虑,结婚调查这个词出先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为了保证自己婚后生活的幸福,我们到底要不要彻底了解即将结婚的对象呢?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


·国家赔偿金天数计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一方抚养费不给足,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责任,与其说抚养权是一种权利,倒不如是一种义务,在离婚时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额的向对方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在一方抚养费不给足的情况下另一方该怎么办? 一、一方给不足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一、夫妻双方离婚能分男方父母财产嘛?
      一、夫妻双方离婚能分男方父母财产嘛? 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男方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男方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