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一、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一旦人民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员应及时的偿还欠款。债务人员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或者查封,用于债务人的债务偿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办理。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无力持续运营,由法院宣告中止经营,进行债权债款整理的状况。那么企业倒闭就会触及一个疑问,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欠款牵扯多方利益。那么,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将在下文中为你回答,请往下阅览。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要...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


·如何起诉欠款不还的外籍华人
      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


·夫妻一方借钱借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夫妻一方借钱借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一、夫妻一方借钱借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即使双方已经离婚,您也可以起诉任何一方或者同时起诉双方要求偿还债务。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共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但是合同是可以在签订后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变更的。比如有些时候,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需要变更合同的价款,但是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呢?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公司欠债没钱不可以执行股东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汽车座位上面的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对我们的人身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当然前提是必须要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系上安全带。而要是不系安全带的话,可能受到损害更重,同时也是一种违章行为。那么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系安全带罚款...


·购销合同欠款怎么办
      购销合同欠款怎么办 一、购销合同欠款怎么办 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比如: 1、要求对方解除合同,返还相关财物,如果由于该合同被解除造成己方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一、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国家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政策,可以给出社保待遇或者能够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的,是我们国家不断发展的表现,对于法律援助方面,国家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提供借款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