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业秘密无期限限制,但对企业保密制度要求极为严格,否则难以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外漏。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关于如何确定保密义务的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当事人自行确定保密期限。保密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参考以下四个因素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一个合理的、确定的保密期限:技术秘密的生命周期长短、技术熟程度、技术潜在价值大小和市场需要程度;(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本地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律定确定保密期限;(三)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当地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时,义务人的保密期限应该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三、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在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时对权利要求文字所描述的范围的解释是关键问题,站在不同立场、依照不同的解释原则,保护范围的大小是存在差异的。(1)中心原则依照该原则,权利要求书是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书表达的实质内容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将中心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包含在保护范围之内。不必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立法曾采用该原则。这种做法给专利权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但对第三人而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处在难以明确的状态,实际并不利于公平竞争。(2)周边原则该原则要求严格依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记载进行解释,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能超出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说明书和附图不能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有在权利要求书不明确的情况下,才能用来对保护范围作限制性解释。严格的字面解释,对第三人是有利的,略作改进,就可能逃出专利保护的范围,按照这样的原则,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实际上在申请专利时就找到一个保护范围较为恰当的上位概念的文字表达是比较困难的。(3)折中原则(解释原则)依照该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根据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加以确定,但权利要求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可以引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我们国家对于专利权和商业秘密在进行保护的时候是有时间方面的限制的,但是对于商业秘密的话,主要还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法律不会过多的进行干涉,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


·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遇到纠纷如何处理?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遇到纠纷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商标法》等法律的规定,商标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其解决方式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这三种解决商标合同纠纷的方式各有其特点,所以,合同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什么方式解决纠纷之前,必须先要明确这三种方式各...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的区别具体如下:1、申请机构不同版权登记的主管单位是国家版权局,商标注册的管理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2、保护对象不同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版权主要保护是作者所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一、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图书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


·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罚的
      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罚的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


·发现商标被侵权怎么举报?
      发现商标被侵权怎么举报?《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举报或者是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1、生产性侵权 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 (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 (2)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为了防...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不需要商标证,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