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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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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在法律上是自然人。
  
  2、因此,对于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这个问题,原《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也就是说,对于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是否要注销前一个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如果发现前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已经不经营的话,是会要求其办理注销登记的,如果没有发现的话,在同一个地址办理两份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软件是不会提示的);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3、现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现在对于这一问题,工商部门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不可以变更经营者,家庭经营的可以变更经营者。
  
  4、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拟变更经营者姓名的,需要持原经营者签署的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户口簿到工商部门办理。
  
  综上所述,关于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法人的问题,由于个体户并非法人组织而是自然人,因此,其营业执照变更的对象应该是经营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方式,对于前者不能改变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后者则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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