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死了儿女继承权如何分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人死了儿女继承权如何分配?
  
  人死了儿女继承权分配按照男女平等,同一继承顺序平等分配的原则进行。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明确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死了儿女继承权分配没有男尊女卑,是平等的,只要在同一继承顺序中则享有同等继承权,应分得同等的遗产。但如果存在故意杀害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还有伪造、私自改动遗嘱等行为其继承权将会丧失。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


·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婚姻关系中,可能还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丈夫去世,这种情况下处理要尽快处理后事外,就是对丈夫遗产继承的问题。此时如果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就需要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那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 如果存在有合法...


·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一、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二.如何理解继承权和受益权1、受益权的主体是受益人,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


·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处理
      通常在公民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合法有效的,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但要是遗嘱无效遗产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呢?这可是关系到继承人利益的事情,是必须要搞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


·老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兄弟姐妹一般没有继承权,除非老人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一、遗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遗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前还有欠债上文还清呢,此时继承人是否也要继承死者的债务。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一、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


·一、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可以获得遗产吗?
      一、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可以获得遗产吗? 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同样也是可以获得遗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怎么分遗产才合适,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
      在对死者的遗产进行分配的时候,总有人会觉得无论怎样分都是不合理的。由此,也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怎么分遗产才合适这个问题。有的人在怀孕期间,亲人就去世了,那么此时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分遗产才合适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遗产不宜分割怎么办
      遗产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就是现金、股权、知识产权、房产等等。其中关于现金的分割是最好的。当然也会遇到遗产不宜分割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办呢?不知道您想过这个问题没,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遗产不宜分割怎么办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