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属于平等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根据以上信息可知,只要得到法律的认可,继子女与生子女都是属于父母名下的直系亲属,从而两者所存在的权利也是一样的,对于所获得的遗产也可以按平分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因而一般就可以按有遗嘱的按遗嘱来进行分配,而对于没有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条款来进行分配。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


·死亡身后抚恤金可以当遗产吗?
      (一)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二)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三)抚恤金、丧葬费...


·一、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吗?
      一、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吗?1、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2、遗腹子指怀孕妇人于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就是孩子出生时父亲已经过世的孩子。...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


·事实婚姻与遗产继承冲突吗?
      一、事实婚姻与遗产继承冲突吗?不冲突的,事实婚姻完全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情况?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情况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2023年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
      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此外,依《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作为代...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继承的,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关于对弱者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