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时有何效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时有何效力?
  
    离婚包括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和平分手好聚好散,后者对簿公堂剑拔弩张。但婚姻总归是复杂的,掺杂了太多的爱恨情仇,尤其是在一段感情行将破灭时往往都不会结束得摧枯拉朽搬干脆利落。很多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却再次因为其他问题产生分歧,最后只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选择起诉离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不是“协议”
  
    在被冠以“协议”二字后,离婚协议似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份约束双方的合同。但结合法律规定便不难发现,这根本就和合同不沾边。《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至此,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而不得套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
  
    二、离婚协议要生效,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是前提
  
    如果非得将离婚协议比作一份合同,那么这也应该是一份既附条件又附期限的合同。条件是什么?条件是必须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完成离婚程序。期限是什么?期限是成功办理离婚的那一刻。因此,只有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成功的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才正式开始生效,而在此之前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三、审判实践中离婚协议的效力
  
    考虑到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签订时便存在诸多的复杂因素,比如:一时赌气为了尽快离婚,协议约定额内容明显有失公平;假结婚未逃避债务导致弄假成真;被恐吓胁迫或者为了孩子而妥协。夫妻双方性格、感情、签订时的情形等无法用法律衡量的因素综合起来导致了离婚协议的产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要正确理清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否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很难的。这也就导致了在离婚诉讼审判实践中,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往往不会被采信,最多也仅仅是起到了些许的参考作用。
  
    2015年6月,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某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离婚同时就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了处置,但因其他原因并未到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同年12月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依据离婚协议之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同时落实子女抚养问题。最终法庭并未采信原告的意见,而是根据审理的实际情况对双方财产与债务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判决分割。
  
    故以协议离婚为前提的离婚协议,并不能作为法庭审理离婚案件时的直接依据,充其量只会把协议中涉及的婚姻关系处置问题作为部分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参考。因为一时的冲动、被恐吓胁迫或者其他原因,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是可以通过诉诸法院力争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当今社会,夫妻与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率直线上升,有些地方的离婚率甚至超过了结婚率。而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方有外遇而选择离婚的。那现实中,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 ?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 ?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


·无效婚姻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提到的,无效婚姻包括:重婚、近亲结婚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等,这些都统称为无效婚姻。既然《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司法解释有详细说明,那么请跟着我们的文字往下看吧。 无效婚姻是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禁止的婚姻,在法律上国家是不会认可的,不...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应当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 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 第二步,计算非...


·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虽说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不管是直接抚养子女还是支付抚养费,这肯定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很多人认为在子女工作之后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那从法律规定来看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女方想分居,分居协议怎么写
       女方想分居,但听人说最后写一份分居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分居协议具体该怎么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协议怎么写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