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作出一个合理明确的划分,婚后财产的话需要共同的分割,但是婚前财产就需要个人的,来进行取得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土地这种财产性的收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如今我国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已经越来越健全,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有什么纠纷的话,必须有着相应的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土地使用过程当中,您也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样自己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证...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住宅使用年限是广大群众极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家庭的主要财产能否得到长期的保障,而近期新闻有报道部分地区的住宅使用年限到期后政府部门要求补缴费用的行为,让群众不禁思考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


·究竟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虽然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但是还是有很多或多或少的法律知识的缺乏。在购买房屋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意味着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以及期限都没有确定。所以,您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那究竟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呢? 一、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


·关于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权依法获得之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该权利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土地使用证上应该表明权利人的姓名,如果要改名字或者是增加名字的,应该携带身份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 一、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


·房县农村买房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么?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城镇居民,这就导致了农村房屋的限制。按照目前政策,农民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限于本集体范围内。和城市商品房一样,农村房屋也有一个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宅基地的范围及使用人情况。那么房县农村买房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房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不过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以使用宅基地用于修建住宅。所有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对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才享有所有权。因此,去世之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却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要注意,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征地呢?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如果可以,他们的权力来自哪里,又有什么限制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做一个了解。各地县政府...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通州区这也是属于当地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域之一了,目前在通州区的农业人口还是非常的多的。所以,通州区政府在大力扶持当地农业发展的同时,通州区的农村建设也是政府最关注的一点。我们最近看到有很多通州的民众特别的关注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