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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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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一、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zhi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内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容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二、哪些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刑事赔偿分为两类,一是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二是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
  
  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括:
  
  1、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
  
  2、以下情况下发生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是: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是根据受害人实际的情况支付的,如果犯罪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中止判决,待有犯罪人有财产时再次执行,如果犯罪人有财产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实行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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