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协议是对当事人意愿的表示,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里面的每一个内容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律师陪同签订离婚协议时的相关经验,我们一起来看看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签订离婚协议时的问题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二、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三、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
   四、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更重要的还是协议中体现的内容,这才是直接与当事人利益相关的。以上就是对“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的分析解答,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1、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是由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


·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结婚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而离婚的方式却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相比诉讼离婚的耗时耗力,协议离婚相对便捷,只需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但是不少人会有困惑,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一、离婚的条件 虽然协议离婚非常方便,但并不是一旦申请协议离婚...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一般夫妻分居的并不会涉及到财产的清算,但如果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后财产怎么算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同意离婚,因此才会出现了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毕竟法律中规定,要是协议离婚的话,首先要求夫妻自愿离婚,之后对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那现实中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


·受抚养人指哪些群体,是什么意思?
      受抚养人指哪些群体,是什么意思? 人生在世,当我们成年以后,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是有很多的,比如从小我们被父母抚养长大,当父母变老以后,我们需要对他们进行赡养,其实国家针对受抚养人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受抚养人指哪些人呢,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呢? 受抚养人指哪些群体,是什么意...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民法典的通例。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


·离婚起诉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起诉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这个问题,由国家国务院经国务院令所颁布一些法律法规中可以找到。此部法律对社会抚养费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约束和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保障了不同子女条件下所需执行的利益,以下内容就是法律内容的节选。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


·彩礼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
      彩礼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