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三、父母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过错方自愿少分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按照协商的方案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最关键就是不能因为对方有过错行为,自己也开始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其实转移或损毁共同财产的做法也是法律不允许的,这样做侵犯到了另一方的财产权。
  
  
  


·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 哪些条件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也是我国法定离婚方式之一,但在实践中很多夫妻都是在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诉讼方式来离婚,但诉讼离婚也是有自己的条件要求,并不是所有起诉离婚的夫妻最终都可以离婚的。那究竟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感情确...


·在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要是夫妻办理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也满足了协议离婚的条件,那此时很快就可以领取到离婚证,然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是起诉离婚就不同,此时法院需要经过审理,才会作出判决。那通常在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


·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当今这个时代,孩子是一个家庭最为重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有孩子的夫妻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离婚时,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应该归谁。那么,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问题...


·夫妻财产什么是共同的2023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我们知道国家对违法生育是有处罚的
      我们知道国家对违法生育是有处罚的,即征收社会抚养费。因为社会抚养费影响着很多人,所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社会抚养费到底是怎么计算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丶社会抚养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国家法律规定如下:《社会抚...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婚外生子告不了重婚罪吗?
      一、婚外生子告不了重婚罪吗?婚外生子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


·离婚时股票期权如何分割?
      1、股票期权制度,是企业向其员工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股票期权,指某公司授予一定对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实际上,股票期权就是一份允许被授予人购买公司股票的法律合同,其中购买股票价格、行使期权的条件、时间以及整个期权的有效期都已...


·离婚后小孩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在离婚之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小孩抚养费,而此时要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定期给付的话,则可以按月进行支付或者按季度来支付。那具体来说离婚后小孩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呢?要是你不知道该怎么计算的话,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小孩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 ...


·法院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做出判决。有时候,当事人对判决并不服,继续争夺子女抚养权。那么法院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判决后争夺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