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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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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二、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以上是债权人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的简要介绍。就债权人申请破产而言,这是债权人维护权益的最后法律途径,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在争取最大利益的基础上,还是要与债务人多协商,以避免两败俱伤。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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