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倒闭破产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企业倒闭破产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倒闭破产
  企业倒闭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哪些适用于企业倒闭破产
  破产案件适用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破产程序适用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参见本章第十一节)。
  三、企业倒闭破产操作流程
  1、申请
  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4、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破产
  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以上我们针对“企业倒闭破产”相关情况进行了讲解。在这里我们友好提醒一下您,遇到企业倒闭矿产的情况时一定要多想想还有哪些应收账款,一定要赶紧收回,尽量增加公司资产,减少负债。希望以上信息可以为您提供意见。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企业运营不善亏损且局势已经无法扭转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破产对企业利益做最后的保全,申请破产后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程序,而且破产清算涉及到方面非常广阔,所以我们需要对破产清算有一定的了解,那普通情况下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能够完成...


·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享有的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根据清算规则,清算组有权在解散清算范围内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清算组会转让和处理相应的公司财产,履行清算前订立的合同甚至订立新的合同。对于这些法律行为的效力,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给与重新评价?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一、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企业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银行账户情况及法院认...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破产的情况非常普遍。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很多时候,企业都因为融资需求而将厂房、设备等抵押给其它公司。对于抵押权人而言,企业破产后权利能否实现是其关心的主要问题。那么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下面我们一起听听...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 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