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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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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一、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
  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
   二、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申请破产费用的详细解答,相信您对此已经有了一个了解。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谢谢阅读!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内容,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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