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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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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想要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就要在签订合同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了吧。上文仅仅是针对合同来讲的,但如果你遇到的实际合同情况不同的话,则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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