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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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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离婚就要确定是属于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二)、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登记了结婚就代表着双方是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想要离婚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就可以依法的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离婚也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流程这也是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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